根据消费税细则第十三条规定: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,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,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。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,而是收取押金,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。所以白酒的包装物押金要按上述说明进行处理。
基金数据
根据消费税细则第十三条规定: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,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,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。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,而是收取押金,此项押金则不应并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专业虚拟数字交易平台
2025-06-04 04:37
-
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
2025-06-04 04:15
-
以 Sui 链为例,探寻公链突破合规与发展悖论的新路径
2025-06-04 03:37
-
btc钱包bcc
2025-06-04 03:19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